各党总支:
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深入推进“吉林好人 引领风尚”主题实践活动,宣传弘扬教育系统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和高尚的师德情操,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“四有”好教师,学院党委根据省教育厅、省委宣传部、省文明办吉教联字【2016】23号文件精神,决定在学院开展推选2016年度全省“吉林好人·最美教师”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,请各总支认真落实、执行。
附件:
推选2016年度“吉林好人·最美教师”活动办法
党委宣传部印发
2016年6月3日
关于推选2016年度“吉林好人、最美教师”活动办法
各党总支:
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深入推进“吉林好人 引领风尚”主题实践活动和中小学“明德知礼工程”,宣传弘扬教育系统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和高尚的师德情操,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“四有”好教师,学院党委决定在学院开展推选2016年度全省“吉林好人·最美教师”活动。
一、评选范围
学院一线教师
二、评选条件
1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遵守法律法规,树立先进教育理念,自觉遵循教育规律,积极推进教育创新,全面实施素质教育,不断提高教育质量。牢固树立育人本、德育为先的思想,全面关心学生成长、教书育人,业绩突出。
2、忠诚教育事业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。师德高尚,言传身教,治学严谨,教学态度端正,能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,因材施教,有较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。教学效果好,教育教学业绩突出,具有高度的奉献精神,成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,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 全面发展。
3、具有高尚师德和良好修养,热爱学生,乐于奉献,与学生建立和谐、民主的平等关系。积极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教育学生全面发展,注重学生品德教育,热必帮助学困生,关心家庭困难学生,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。积极思考,主动发展,善于把知识和经验凝成智慧的金钥匙,用高超育人艺术开启每个学生的心智,促进学生成功成才,努力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代新人。
4、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诚实守信,廉洁从教,能以自己优秀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,淡泊名利、意存高远,以人民教师特有的人格魅力、学识风范和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学生和社会的尊重,事迹感人.能展现当代教师倾心教育,于平凡、平静、平常之中默默耕耘、无私奉献、开拓创新、锐意进取的风采。
三、推荐名额
每个党总支在全院范围内推荐两人,其中至少一名为本总支外的一线教师
本次“吉林好人·最美教师”评选发布活动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、自上而下遴选、全省广泛宣传的形式进行,省级评选分为初选、票选、终选三个环节。“吉林好人·最美教师”发布活动由省委宣传部、省文明办、省教育厅将于教师节前举行,发布10名获奖教师的先进事迹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获奖教师的先进事迹将利用教育厅官方微博微信“吉林教育”、吉林教育电视台和吉林教育信息网集中宣传。